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  主页 English 订阅 联络我们
搜寻
   
 
强积金制度 积金局 强积金教育天地 执法 监管 投资规管 法例与规例 纪录册和一览表 职业退休计划
 
   
 
资讯中心
最新消息
进阶搜寻
 
 
常 见 问 题

常 见 问 题 ( 雇 主 )

1. 我 的 子 女 协 助 我 打 理 家 庭 生 意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
2. 我 在 内 地 经 商 ,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内 地 受 雇 的 雇 员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
3. 我 雇 用 了 一 名 家 庭 佣 工 打 理 家 务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她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
4. 我 雇 用 了 数 名 海 外 雇 员 工 作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
5. 我 公 司 一 名 海 外 雇 员 获 准 留 港 9 个 月 , 其 后 再 获 延 期 9 个 月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他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
6. 我 的 海 外 雇 员 参 加 了 海 外 退 休 计 划 , 该 计 划 是 否 需 要 获 得 积 金 局 的 核 准 或 认 可 ?

7. 我 经 营 一 家 船 务 公 司 , 并 雇 用 了 几 名 海 员 在 远 洋 轮 船 上 工 作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
8. 我 是 一 名 小 贩 , 并 雇 用 了 几 名 员 工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这 些 雇 员 加 入 强 积 金 计 划 ?

9. 谁 负 责 选 择 强 积 金 计 划 ?

10. 雇 员 可 否 自 行 选 择 强 积 金 计 划 , 然 后 要 求 我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计 划 ?

11. 我 可 否 安 排 雇 员 参 加 不 同 的 强 积 金 计 划 ?

12. 在 选 择 强 积 金 计 划 时 , 应 考 虑 什 么 事 项 ?

13. 我 为 雇 员 登 记 参 加 某 个 强 积 金 计 划 时 , 是 否 需 要 向 积 金 局 申 请 ?

14. 我 安 排 雇 员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后 , 会 收 到 什 么 文 件 ?

15. 如 我 安 排 雇 员 参 加 不 同 的 强 积 金 计 划 , 是 否 需 要 展 示 所 有 参 与 证 明 书 ?

16. 如 我 有 多 于 一 个 办 事 处 , 应 如 何 展 示 参 与 证 明 书 ?

17. 我 如 何 得 知 哪 些 是 强 积 金 计 划 ? 哪 些 受 托 人 已 获 积 金 局 核 准 ?

18. 市 场 上 有 很 多 代 理 人 销 售 强 积 金 计 划 , 我 如 何 得 知 他 们 是 否 对 强 积 金 有 真 正 认 识 ?

19. 如 雇 员 的 月 薪 并 不 固 定 , 我 为 他 作 出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是 否 也 不 固 定 ?

20. 我 向 雇 员 提 供 机 票 等 若 干 非 金 钱 利 益 。 这 些 利 益 会 否 计 入 雇 员 的 「 有 关 入 息 」 ?

21. 何 谓 「 供 款 期 」 ? 我 如 何 就 每 个 供 款 期 供 款 ?

22. 向 计 划 受 托 人 支 付 强 制 性 供 款 时 , 须 一 并 提 交 的 付 款 结 算 书 中 应 包 括 什 么 资 料 ? 我 是 否 需 要 提 交 付 款 结 算 书 予 积 金 局 批 核 ?

23. 我 应 否 通 知 雇 员 我 为 他 们 所 作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款 额 ?

24. 如 我 延 迟 或 无 法 为 雇 员 作 出 强 制 性 供 款 , 会 有 什 么 后 果 ?

25. 法 例 规 定 我 必 须 按 雇 员 入 息 的 5% 作 出 强 制 性 供 款 。 我 可 否 为 雇 员 作 出 额 外 供 款 ?

26. 如 我 不 满 意 雇 员 所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的 表 现 , 我 可 否 转 换 计 划 ? 手 续 如 何 ?

27. 如 雇 员 终 止 受 雇 , 应 怎 样 处 理 他 的 强 积 金 ?

28. 如 我 需 要 向 雇 员 发 放 遣 散 费 或 长 期 服 务 金 , 应 怎 样 做 ?

29. 我 应 如 何 计 算 日 薪 临 时 雇 员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?

30.

受 托 人 如 何 协 助 雇 主 作 出 强 积 金 供 款 及 管 理 雇 员 纪 录 ?

 

1. 我 的 子 女 协 助 我 打 理 家 庭 生 意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  答 : 如 你 雇 用 家 人 打 理 家 庭 生 意 , 而 他 们 与 你 同 住 , 便 毋 须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。 但 如 果 他 们 不 是 与 你 同 住 , 你 便 要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。

2. 我 在 内 地 经 商 ,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内 地 受 雇 的 雇 员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  答 : 你 无 须 安 排 内 地 的 雇 员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。 强 积 金 制 度 旨 在 为 本 港 的 就 业 人 士 提 供 退 休 保 障 。

3. 我 雇 用 了 一 名 家 庭 佣 工 打 理 家 务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她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  答 : 「 家 务 雇 员 」 属 获 豁 免 人 士 , 毋 须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。

4. 我 雇 用 了 数 名 海 外 雇 员 工 作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  答 : 如 海 外 雇 员 持 有 工 作 签 证 , 而 他 们 获 准 入 境 或 留 港 工 作 不 超 过 13 个 月 , 又 或 者 已 参 加 海 外 的 公 积 金 计 划 、 退 休 金 计 划 、 退 休 计 划 或 离 职 金 计 划 , 他 们 便 可 获 豁 免 遵 守 《 强 积 金 条 例 》 , 无 须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。

5. 我 公 司 一 名 海 外 雇 员 获 准 留 港 9 个 月 , 其 后 再 获 延 期 9 个 月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他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  答 : 假 设 该 名 海 外 雇 员 持 有 工 作 签 证 , 又 没 有 参 加 任 何 海 外 退 休 计 划 , 他 从 第 14 个 月 起 便 不 获 豁 免 遵 守 《 强 积 金 条 例 》 。 因 此 , 你 需 要 在 该 13 个 月 期 间 结 束 后 的 60 日 内 安 排 该 名 海 外 雇 员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。

6. 我 的 海 外 雇 员 参 加 了 海 外 退 休 计 划 , 该 计 划 是 否 需 要 获 得 积 金 局 的 核 准 或 认 可 ?
  答 : 不 用 。 法 例 并 无 规 定 海 外 退 休 计 划 要 获 得 积 金 局 的 核 准 或 认 可 , 或 向 积 金 局 注 册 。 只 要 该 计 划 是 在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注 册 或 以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为 本 籍 , 而 该 名 海 外 雇 员 符 合 法 例 订 明 的 豁 免 条 件 , 便 可 自 动 获 豁 免 遵 守 《 强 积 金 条 例 》 。

7. 我 经 营 一 家 船 务 公 司 , 并 雇 用 了 几 名 海 员 在 远 洋 轮 船 上 工 作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?
  答 : 不 用 。 任 何 人 士 如 根 据 《 商 船 ( 海 员 ) 条 例 》 所 指 的 船 员 协 议 工 作 , 或 在 非 本 港 注 册 的 船 只 上 工 作 , 便 可 获 豁 免 遵 守 《 强 积 金 条 例 》 。

8. 我 是 一 名 小 贩 , 并 雇 用 了 几 名 员 工 , 我 是 否 需 要 安 排 这 些 雇 员 加 入 强 积 金 计 划 ?
  答 : 小 贩 是 获 强 积 金 制 度 豁 免 的 。 如 你 是 小 贩 并 雇 有 员 工 , 你 的 身 分 便 是 雇 主 。 身 为 雇 主 , 你 必 须 安 排 雇 员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。 如 你 是 「 自 雇 小 贩 」 及 没 有 雇 用 其 他 小 贩 ( 员 工 ) , 则 可 获 豁 免 遵 守 《 强 积 金 条 例 》 。

9. 谁 负 责 选 择 强 积 金 计 划 ?
  答 : 根 据 《 强 积 金 条 例 》 , 雇 主 必 须 安 排 所 有 有 关 雇 员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。 身 为 雇 主 , 你 可 为 雇 员 选 择 一 个 或 以 上 的 核 准 强 积 金 计 划 。 在 选 择 强 积 金 计 划 时 , 你 或 可 征 询 雇 员 的 意 见 。

10. 雇 员 可 否 自 行 选 择 强 积 金 计 划 , 然 后 要 求 我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计 划 ?
  答 : 身 为 雇 主 , 你 有 权 为 雇 员 选 择 强 积 金 计 划 , 但 亦 可 安 排 雇 员 参 加 他 们 自 行 选 择 的 强 积 金 计 划 。

11. 我 可 否 安 排 雇 员 参 加 不 同 的 强 积 金 计 划 ?
  答 : 可 以 , 但 只 可 安 排 每 名 雇 员 参 加 一 个 强 积 金 计 划 。

12. 在 选 择 强 积 金 计 划 时 , 应 考 虑 什 么 事 项 ?
  答 : 虽 然 所 有 强 积 金 计 划 均 须 符 合 《 强 积 金 条 例 》 的 规 定 , 但 每 个 强 积 金 计 划 各 有 其 管 限 规 则 和 成 分 基 金 , 而 每 个 成 分 基 金 亦 有 本 身 的 投 资 政 策 。 身 为 雇 主 , 你 应 该 留 意 市 场 上 提 供 的 不 同 选 择 , 并 考 虑 计 划 的 管 限 规 则 、 投 资 政 策 及 计 划 收 费 等 各 项 因 素 。 你 亦 可 征 询 雇 员 的 意 见 , 以 选 取 双 方 认 为 最 合 适 的 强 积 金 计 划 。

13. 我 为 雇 员 登 记 参 加 某 个 强 积 金 计 划 时 , 是 否 需 要 向 积 金 局 申 请 ?
  答 : 如 你 打 算 参 加 集 成 信 托 计 划 或 行 业 计 划 , 便 毋 须 向 积 金 局 递 交 任 何 申 请 。 你 只 要 依 照 有 关 的 参 加 程 序 , 例 如 按 计 划 受 托 人 的 规 定 填 写 参 加 表 格 便 可 。 如 你 打 算 自 行 成 立 雇 主 营 办 计 划 , 便 应 就 此 征 询 律 师 的 意 见 。 此 外 , 你 必 须 为 本 身 的 计 划 委 任 一 名 核 准 受 托 人 。 受 托 人 会 把 你 的 计 划 呈 交 积 金 局 批 核 。

14. 我 安 排 雇 员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后 , 会 收 到 什 么 文 件 ?
  答 :

在 递 交 强 积 金 计 划 的 成 员 申 请 后 , 你 会 在 30 日 内 收 到 接 纳 通 知 。 该 30 日 是 从 你 递 交 全 部 必 要 资 料 的 日 期 , 或 从 你 同 意 遵 守 和 接 受 计 划 管 限 规 则 的 日 期 ( 以 两 者 中 较 迟 的 日 期 为 准 ) 开 始 计 算 。

你 的 计 划 受 托 人 会 把 你 参 加 计 划 的 资 料 向 积 金 局 汇 报 。 积 金 局 在 收 到 有 关 资 料 后 , 会 向 你 发 出 参 与 证 明 书 。 雇 主 必 须 在 雇 员 工 作 的 处 所 展 示 参 与 证 明 书 。 如 雇 员 并 非 在 你 的 处 所 工 作 , 你 应 于 主 要 的 业 务 地 点 展 示 该 证 明 书 。 所 展 示 的 证 明 书 可 以 是 正 本 , 或 是 积 金 局 发 出 的 核 证 副 本 。

15. 如 我 安 排 雇 员 参 加 不 同 的 强 积 金 计 划 , 是 否 需 要 展 示 所 有 参 与 证 明 书 ?
  答 : 是 。 但 如 你 有 多 于 一 个 办 事 处 , 而 每 个 办 事 处 的 雇 员 参 加 了 不 同 的 强 积 金 计 划 , 你 只 需 要 在 有 关 办 事 处 展 示 该 处 雇 员 所 参 加 计 划 的 相 关 参 与 证 明 书 便 可 。

16. 如 我 有 多 于 一 个 办 事 处 , 应 如 何 展 示 参 与 证 明 书 ?
  答 : 如 雇 员 在 不 同 办 事 处 工 作 , 你 应 透 过 服 务 提 供 者 要 求 积 金 局 发 出 足 够 数 量 的 证 明 书 核 证 副 本 , 以 供 在 所 有 相 关 办 事 处 展 示 。 如 你 在 同 一 大 厦 占 有 数 层 办 公 室 , 只 需 要 在 其 中 一 层 展 示 证 明 书 便 可 。

17. 我 如 何 得 知 哪 些 是 强 积 金 计 划 ? 哪 些 受 托 人 已 获 积 金 局 核 准 ?
  答 : 积 金 局 备 存 所 有 注 册 强 积 金 计 划 及 核 准 受 托 人 的 纪 录 册 。 市 民 可 于 积 金 局 办 事 处 查 阅 纪 录 册 , 或 浏 览 积 金 局 网 页 的 纪 录 册 和 一 览 表 一 节 。

18. 市 场 上 有 很 多 代 理 人 销 售 强 积 金 计 划 , 我 如 何 得 知 他 们 是 否 对 强 积 金 有 真 正 认 识 ?
  答 : 销 售 强 积 金 计 划 , 或 就 强 积 金 计 划 的 成 分 基 金 , 或 基 础 核 准 汇 集 投 资 基 金 向 客 户 提 供 意 见 的 任 何 人 士 , 必 须 注 册 成 为 强 积 金 中 介 人 。 强 积 金 中 介 人 必 须 通 过 考 试 , 方 可 获 发 中 介 人 证 明 书 。 中 介 人 证 明 书 清 楚 注 明 该 名 强 积 金 中 介 人 是 否 获 准 销 售 强 积 金 计 划 , 但 不 可 提 供 投 资 方 面 的 意 见 , 或 是 否 获 准 提 供 证 券 及 / 或 保 险 单 方 面 的 意 见 。 中 介 人 与 客 户 首 次 接 触 时 , 应 出 示 印 有 其 强 积 金 注 册 编 号 的 名 片 表 明 身 分 , 并 向 客 户 解 释 他 根 据 强 积 金 证 明 书 订 明 的 条 件 所 能 提 供 的 意 见 / 服 务 种 类 。

19. 如 雇 员 的 月 薪 并 不 固 定 , 我 为 他 作 出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是 否 也 不 固 定 ?
  答 : 是 。 就 每 个 供 款 期 为 雇 员 作 出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, 是 根 据 他 在 该 段 期 间 的 有 关 入 息 而 定 。 如 雇 员 在 每 个 供 款 期 的 入 息 并 不 固 定 , 强 制 性 供 款 款 额 亦 会 相 应 改 变 。 根 据 《 强 积 金 条 例 》 , 雇 主 有 责 任 确 保 雇 员 的 有 关 入 息 和 供 款 款 额 的 计 算 准 确 。

20. 我 向 雇 员 提 供 机 票 等 若 干 非 金 钱 利 益 。 这 些 利 益 会 否 计 入 雇 员 的 「 有 关 入 息 」 ?
  答 : 不 会 。 非 金 钱 利 益 不 属 于 「 有 关 入 息 」 。

21. 何 谓 「 供 款 期 」 ? 我 如 何 就 每 个 供 款 期 供 款 ?
  答 : 「 供 款 期 」 指 雇 主 向 雇 员 支 付 入 息 的 每 段 期 间 。 根 据 《 强 积 金 条 例 》 , 雇 主 必 须 在 「 供 款 日 」 或 之 前 为 雇 员 作 出 强 制 性 供 款 。 供 款 日 是 指 有 关 供 款 期 完 结 月 份 最 后 一 日 之 后 的 第 10 个 公 历 日 。 如 雇 员 的 供 款 期 是 某 月 的 首 日 至 同 一 个 月 的 最 后 一 日 , 你 必 须 在 该 月 终 结 后 第 10 个 公 历 日 或 之 前 向 计 划 受 托 人 支 付 强 制 性 供 款 ( 注 : 供 款 日 不 受 「 支 薪 日 」 影 响 , 即 不 论 雇 主 是 在 该 月 终 结 之 时 、 之 前 或 之 后 发 薪 ) 。

22. 向 计 划 受 托 人 支 付 强 制 性 供 款 时 , 须 一 并 提 交 的 付 款 结 算 书 中 应 包 括 什 么 资 料 ? 我 是 否 需 要 提 交 付 款 结 算 书 予 积 金 局 批 核 ?
  答 : 付 款 结 算 书 应 包 括 下 列 资 料 :
  • 雇 员 在 供 款 期 内 的 入 息 款 额 ;
  • 雇 主 就 供 款 期 所 作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款 额 ;
  • 雇 员 就 供 款 期 所 作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款 额 ;
  • 雇 主 的 自 愿 性 供 款 款 额 ( 如 有 ) ; 及
  • 雇 员 的 自 愿 性 供 款 款 额 ( 如 有 ) 。

你 无 须 提 交 付 款 结 算 书 予 积 金 局 批 核 。

23. 我 应 否 通 知 雇 员 我 为 他 们 所 作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款 额 ?
  答 : 雇 主 必 需 在 作 出 强 制 性 供 款 后 的 7 个 工 作 日 内 , 向 每 名 雇 员 提 供 每 月 供 款 纪 录 。 每 月 供 款 纪 录 应 载 有 雇 员 的 有 关 入 息 、 所 作 的 供 款 款 额 , 以 及 向 计 划 受 托 人 支 付 供 款 的 日 期 。

24. 如 我 延 迟 或 无 法 为 雇 员 作 出 强 制 性 供 款 , 会 有 什 么 后 果 ?
  答 :

作 为 雇 主 , 你 必 须 在 供 款 日 (即 每 个 月 第 10日 ) 或 之 前 缴 交 上 月 份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, 否 则 , 即 属 犯 法 , 除 可 被 征 收 附 加 费 外 , 你 亦 可 被 罚 款 $5,000或 欠 款 额 的 10% (以 较 高 者 为 准 )。 另 外 , 你 亦 可 遭 刑 事 检 控 , 初 犯 已 可 被 最 高 判 监 禁  3 年  及 罚 款 $350,000。

25. 法 例 规 定 我 必 须 按 雇 员 入 息 的 5% 作 出 强 制 性 供 款 。 我 可 否 为 雇 员 作 出 额 外 供 款 ?
  答 : 可 以 。 你 可 以 为 雇 员 作 出 额 外 的 自 愿 性 供 款 。 一 般 而 言 , 强 积 金 计 划 的 管 限 规 则 会 就 自 愿 性 供 款 的 累 算 权 益 支 付 、 归 属 及 提 取 事 宜 订 定 条 文 。

26. 如 我 不 满 意 雇 员 所 参 加 强 积 金 计 划 的 表 现 , 我 可 否 转 换 计 划 ? 手 续 如 何 ?
  答 : 可 以 。 你 有 权 转 换 另 一 强 积 金 计 划 , 并 把 雇 员 的 累 算 权 益 转 移 至 新 计 划 。 要 转 移 权 益 , 你 需 要 向 新 计 划 的 受 托 人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。 新 受 托 人 接 获 你 的 申 请 后 , 会 与 现 有 受 托 人 安 排 转 移 事 宜 。

27. 如 雇 员 终 止 受 雇 , 应 怎 样 处 理 他 的 强 积 金 ?
  答 : 你 必 须 在 雇 员 终 止 受 雇 的 该 个 公 历 月 最 后 一 日 之 后 的 10 日 内 , 以 书 面 通 知 强 积 金 计 划 受 托 人 , 述 明 该 雇 员 终 止 受 雇 的 日 期 。 你 亦 可 在 付 款 结 算 书 中 通 知 受 托 人 有 关 雇 员 终 止 受 雇 一 事 。 雇 员 的 累 算 权 益 会 保 留 在 计 划 内 , 直 至 雇 员 选 择 把 权 益 转 移 。

28. 如 我 需 要 向 雇 员 发 放 遣 散 费 或 长 期 服 务 金 , 应 怎 样 做 ?
  答 : 根 据 《 雇 佣 条 例 》 , 雇 主 必 须 在 适 用 情 况 下 向 雇 员 支 付 遣 散 费 / 长 期 服 务 金 。 在 支 付 遣 散 费 / 长 期 服 务 金 后 , 你 可 向 计 划 受 托 人 申 请 从 累 算 权 益 中 的 雇 主 强 制 性 供 款 部 分 ( 及 自 愿 性 供 款 部 分 , 如 有 的 话 ) 提 取 有 关 款 项 , 以 抵 销 遣 散 费 / 长 期 服 务 金 。

29. 我 应 如 何 计 算 日 薪 临 时 雇 员 的 强 制 性 供 款 ?
  答 : 如 临 时 雇 员 属 行 业 计 划 成 员 并 按 日 支 薪 , 你 可 按 照 下 列 的 供 款 标 准 作 出 强 制 性 供 款 :

供 款 标 准 ( 港 元 )
日 薪
雇 主 供 款 额
雇 员 供 款 额
供 款 总 额
不 足 160
7.5
无 须 供 款
7.5
160 或 以 上 但 不 足 260
7.5
7.5
15
260 或 以 上 但 不 足 390
15
15
30
390 或 以 上 但 不 足 520
22.5
22.5
45
520 或 以 上 但 不 超 过 650
30
30
60
超 过 650
30
30
60

 

30. 受 托 人 如 何 协 助 雇 主 作 出 强 积 金 供 款 及 管 理 雇 员 纪 录 ?          
  答 : 雇 主 必 须 于 供 款 日 或 以 前 向 受 托 人 缴 交 供 款 , 并 同 时 提 交 付 款 结 算 书 , 详 列 雇 员 的 供 款 资 料 。 为 协 助 雇 主 作 出 强 积 金 供 款 , 部 分 受 托 人 会 为 雇 主 提 供 额 外 服 务 , 例 如 预 先 印 备 附 有 雇 员 上 月 纪 录 的 付 款 结 算 书 、 提 供 查 询 热 线 、 每 月 报 表 及 网 上 服 务 , 以 便 雇 主 查 阅 交 易 详 情 及 雇 员 供 款 资 料 。 部 分 受 托 人 亦 向 雇 主 提 供 支 薪 软 件 , 以 便 管 理 雇 员 纪 录 及 印 备 付 款 结 算 书 。

 
 上   一   页    回   页   首
 
     
 
   
 
联络我们 网页指南 重要告示 香港增补字符集